地皮协议书

时间:2024-03-26 08:17:27
地皮协议书合集5篇

地皮协议书合集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协议书频频出现,协议书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写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地皮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地皮协议书 篇1

转让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

现甲方 有限公司共有建设用地二块,总使用面积共为1216平方米具体地址如下:

一、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河村委海富苑林场前,(青年干渠北侧)使面积1066平方米。其证号为:海府国用( )第 号。

二、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河村委海富苑小区一栋1号使用面积:150平方米。其证号为:海府国用( )第 号。

其四至路道按国土证书编号及示意图为准。现甲方另谋发展,愿意将 该地范围内所有权属转让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及中介方多次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协议:

该地块经双方协商后按时价人民币每平方7300元计算,人民币8876800元整成交。乙方预交给甲方购地定金人民币 万元整,( 元)。

一、签订协议之后 天内,甲方提供该幅地的土地使用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原公司法人原人签名后为止,乙方当天交清全款。该幅地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地块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双方自交定金起不得反悔,若有一方反悔应罚违金人民币 万

元整并与中证方各一半。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证方二份,买卖自愿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海丰县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中证方:

年 月 日 乙方:

地皮协议书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解决乙方用地困难,自愿将位于 一块地皮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地皮四至界限为:东临巷道,西临采老地,南临居民房,北临居民房。该地皮规格为:长 米,宽 米,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该地皮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地价款 万元整(¥ 元),甲方将该地皮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 ))等相关证件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地皮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地皮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均由乙方处理。

三、甲方把地皮转让给乙方后,该地皮所有权和使用权全归乙方终身享有,并可自行支配该地皮的用途(包括使用性质),甲方无权干涉,也不得反悔。该地皮如存在权属纠纷,由甲方自己负责解决。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共同遵守。转让后,如有甲方家属亲戚和本村人员干涉、闹-事,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一切由甲方负法律责任。如一 1

方违约,违约方将按地皮市价的两倍给乙方进行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间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签约日期:2 年 月 日

地皮协议书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就建房地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三新 号前,建房规划建设许可证号为: ,实际建房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建设房屋作永久性产权使用,今后甲方家人及子孙后代不得干涉乙方对该地皮及该地皮上房屋的所有权。

二、甲方转让地皮东邻 米,南邻 米,西邻 米,北邻 米,甲方必须负责理顺好四周邻里关系,清理好四周有阻乙方建房施工的设施,保证乙方按约定界线建设该地。

三、该地皮总额为 万元,付款方式为订立合同时付地皮款 万,乙方主体完工时支付清款共 元。甲方中途反悔应赔偿乙方购买该地皮总额的拾倍赔偿。

四、甲方转让该地国土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实际转让给乙方的建筑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在该地皮建房的一楼面积为 平方米,与甲方房屋间隔 米,其他三面阳台可向外飘 米。

五、建设过程中如遇城管、集体或邻里阻挠时,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处理,处理不了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六、双方签订此地转让协议之日后,如有发生与此相关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七、建好房屋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七、本协议合同书,一式叁份,村小组盖章。双方不得违反,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村小组盖章:

地皮协议书 篇4

出卖方:(简称:甲方)代表人:

购买方:

(简称:乙方) (简称:丙方)代表人:

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反复协商,甲方自愿将本社土地 现达成买卖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本社土地 亩卖给乙方亿有,每亩价额为 元(大写:万元正)。

二、付款办法: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

三、甲、丙方出卖

土地四至界限: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四、甲、丙方将土地出卖给乙方后,乙方在所买的土地上有 自主经营权,甲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干涉乙方主经营权。如甲、丙方阻止、干扰乙方自主经营,造成后果由甲、丙方 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卖价总金额的两倍赔偿对方。

六、本合同经甲、

乙、丙三双自愿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地皮协议书 篇5

甲方:新庄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周宁(镇长)

乙方:王天祥,男,汉族,现年岁,系新庄街道工商个体户。

新庄镇政府西面与个体户王天祥为邻,由于历史原因,两家界畔相互交错,非常混乱(后附两家界线图),为了便于管理,规范整洁各自院落,界线以直线划拨的原则,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地皮兑换协议如下:

1、新庄镇政府同意将西面与王天祥相接的四间房屋地皮的一部分(长11米,宽3.4米)转让给王天祥使用。

2、王天祥将自家院落东面厦房地皮(长12.4米,宽3.2米)同时转给镇政府使用。

3、因镇政府四间房屋现在还需使用,故镇政府地皮兑付时间为镇政府废弃拆除其房屋时,立即兑付。

4、地皮兑换后,两家界畔以政府四间房屋南边的王天祥四间房屋后墙外皮为界(以厦房后墙外皮为直线南北延伸,北面延伸至镇政府车棚南侧)。

5、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当事人及镇司法所各存档一份。

甲方:

见证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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