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物业协议书三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拟起协议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业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协议书 篇1
第一条 当事人
委托方
名称: 业主大会
服务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3.3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3,5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3.6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3.7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3.8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3.10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3.11其他委托事项 。
第四条 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按以下执行:
第五条 服务费用
5.1 物业服务费由服务方按 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5.2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服务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服务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六条 服务支出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七条 停车费用
停车费用由服务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 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第八条 其他费用
服务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服务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九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9.1审定服务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9.2 检查监督服务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9.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9.4 委托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第十条 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务方无偿使用;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
委托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服务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 服务方权利义务
1根据委托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服务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 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委托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委托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决定不委托服务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服务方;服务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委托方。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服务方的意见通知服务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服务方应当应委托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委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委托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因委托方违约导致服务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服务方经济损失的,委托方应给予服务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委托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清退;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服务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 加收违约金。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服务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服务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十七条 其他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委托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方签章 服务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协议书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方便乙方(各项目)工程施工方便,甲乙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号楼门市面积平方米房屋借给乙方。
二、借用期间,甲方允许乙方合理使用。借用归还后乙方必须给予恢复原样。
三、借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借用期内乙方有对此类房屋看管义务,如发生财物(门窗、电路设施等)毁损或丢失情况,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要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门窗、上下水、电、暖气等)如有损坏按价赔偿,(或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乙方归还时以上的设施完好无损归还甲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必须将此房完好无损的归还甲方。
六、借用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转租所借房屋。
七、借用期内若乙方对借用房屋进行装修,借用协议终止后装修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得给予补偿。
八、乙方应遵守协议约定,如乙方违约,双倍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协议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协议书 篇3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电方)
乙方:(业主)
丙方:(承租人)
用电方因经营需要,自用/租赁××大厦号商铺,使用由甲方管理的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供应之电能,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基本情况
用电方用电地址位于××大厦号店面房;用电类别为商业用电;用电容量为KW(A)。
二、供电方式
甲方从××大厦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以相380V/220V伏电压向用电方供电。
三、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甲方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用电方亦可以书面方式委托甲方进行管理维护,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委托方协商收取相应费用。
四、用电计量
1、根据用电方不同类别的用电量,商铺安装有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用电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用电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型安培电
电能表,该电能表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用电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用电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用电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五、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供电局向甲方收取当期电费电价,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并随电量征收电能损耗等有关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调整时,按供电局实行电价执行。
2、电能损耗按用电方当期实际用电量的8%计收;公共照明用电按用电方建筑面积分摊计收。
3、甲方每月20日抄表,当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收据到甲方、或向供电部门查询,如确属有误,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
六、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用电方若对甲方执行电价有质疑时,可向甲方、或向供电部门查询,若确属甲方有误,由甲方予以纠正。
2、甲方可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予配合。
3、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管理权属甲方,用电方不能私自迁移、拆装、锁封。用电方若对计量装置的计量有质疑时,可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校验。
4、签订本协议时,依据供电局与甲
方签订的“电费结算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向用电方收取电费预缴金元,该款项在本协议终止、用电方与甲方结清所有电费后,全额退还用电方。
5、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缴清电费。如用电方不能按期结清电费,甲方在约定用电方缴费期的最后二日向用电方发出书面催费通知,至最后期限仍未缴费的,甲方有权在催缴通知规定的日期中止向用电方供电,无须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本协议中的乙方为最终缴费责任人。
6、用电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缴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金,电费违约金按每日2计算。用电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恢复供电前,用电方须结清相关费用。
7、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用电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中止供电。
七、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或参考《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办理。
八、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用电方无需使用甲方变电房供电、或本协议中的乙方、丙方自然人变更止。
九、其它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各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