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承诺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承诺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不同的承诺书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你所见过的承诺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店承诺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药店承诺书1
尊敬的领导及各经营企业同仁:
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提高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守法、诚信的企业经营意识与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争创萧山区“百家放心药店”是我们每一个药品经营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身心健康。
近年来,在政府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怀与帮助下,我司在经营与管理上取得了很大的改观,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提高。现为树立药品经营企业诚实守信、公平交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以“百家放心药店”为执行准则,保证我们提供的药品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我杭州萧山同春堂医药零售有限责任公司及我司43家药品连锁门店对各位领导,各位企业同仁及全区人民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决不经营假劣药品。
二、牢固树立药品质量第一,对人民健康负责的质量意识,严格按照《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放心合格的药品。
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经营秩序,树立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营销理念,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向消费者介绍药品特性和安全用药
知识,坚决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四、药品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服务,营造良好购药环境,以诚心、爱心为消费者服务,树企业形象,创“放心药店”。
五、严格遵照国家《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开展药品宣传,不做虚假广告,不以任何形式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六、对药品经营活动中的非法行为要勇于举报,对发现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维护良好的药品流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放心。
我们要以打造药品诚信、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为己任,积极参与到"放心药店"活动中来,以诚信立企业,以诚信促发展,更多的.创造价值,更多的回报社会。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同时也希望与全区其他药品经营企业,携手加强企业文明诚信倡导力度,为构建和谐诚信萧山做出新的贡献!。
杭州萧山xx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药店承诺书2
尊敬的xxx:
一、落实质量责任。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国家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药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以对公众健康负责的态度,加强日常质量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二、严格行为自律。绝不售出不合格药用胶囊及其他药用辅料;对所售出的药品及药用空心胶囊必须经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售出。
三、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保障机制,全面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努力提高规范化经营水平,加大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力度,消除药品安全隐患,杜绝药品安全事故。
四、坚持诚信守法。以诚信为根本,牢固树立诚信意识,重合同、守信用,不做虚假宣传,药械广告合理、合法、合规。增强法制观念,自觉依法经营,取信于社会。
五、自觉接受监管。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风险监测的应急处置等工作,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为武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六、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和大讲堂
活动,努力提高全员质量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售出合格产品光荣,售出伪劣产品可耻”的理念,提供科学消费信息,倡导合理用药健康生活行为,维护药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承诺企业(盖章):xxx
承诺人(签字):xxx
20年xx月xx日
药店承诺书3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现已知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194号)的有关要求:
一、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xx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必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二、20xx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本人郑重承诺暂不生产基本药物(或不参加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生产前(或参加集中招标采购前)将完成处方工艺核查及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等相关的一切工作,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质量和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自愿接受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诺人(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公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