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承诺书
安全生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承诺书 ****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督站:
因电力浅沟修建红线穿越已建人行道,我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实施按照《成都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围蔽设施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在施工期间维护城市市容市貌及不影响正常交通通行。承诺严格遵循下列事项,如果违反下列任何一款条款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悬挂《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或《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二、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用标准的围蔽设施围蔽作业。
三、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期限、施工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实施。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间进行施工。
四、施工现场设置明确的交通导向标志、标线,夜间设置警示灯具。对车辆和行人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做好交通疏导措施和保障行人通行安全,并派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及时对施工范围的道路进行检修,确保施工范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
五、施工材料、机具摆放不超出施工围蔽范围,施工现场不设置与施工无关的生活配套设施。大型施工现场确需设置临时仓库、办公室成设施时,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位置设置,但不设置竹、木结构等影响城市景观的临时设施。
六、施工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安排在晚上10点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嗓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
七、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垃圾堆放最长不超过24小时,重点路段立即清运,保证路面整洁。运载散件物料、施工废料的车辆经过资质审查合格,持有效准运证件,不沿途撒漏。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不向路面排放,避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安全。施工期间和施工范围内损坏的其他设施,由本单位自行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责任。
八、以上施工措施,做到每天自检,如有违反,除迅速纠正外,主动接受相关处罚,因措施不当或管理不到位所产生的'责任事故纠纷等,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盖章)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职工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上半年安全生产,延续良好安全生产形势,本人承诺如下:
1. 认真学习区队、矿及公司安全文件、会议精神,了解当前安全、经济形势,立足岗位奉献、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规程措施,杜绝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2. 加强煤矿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安全技能知识培训、比武活动,争取好名次,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
3. 进行班前“十问自测”评估,做到“十问”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自测评估真实,积极配合执行区队控制措施。
4. 进行岗位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排查“人、机、物、环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个人能解决处理的按照风险控制五级原则(消除、替换、修正、加强管理和加强个体防护)立即整改,个人无法处理的及时向班长、跟班队长汇报。
5. 坚持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做到不确认安全不施工。
6. 做到自保互保,保证不伤害自己,保证不伤害他人,保证不被他人伤害,保证(监护)他人不被伤害。
7. 坚持修旧利废,杜绝岗位浪费,不乱丢一个螺栓,不多用一根扎带,树立岗位创效的理念。
承诺人: 日期:
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hse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安监等部门举办的:危化品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或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油库封闭式和半军事化管理。
5、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和油库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出入库管理规定》等,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6、增强自我保持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9、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 诺 人(签字): 工种: 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安 全 生 产 承 诺 书
人民政府:
为贯彻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15]69号),我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二、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畅通。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三、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单位如发生重大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立即停业整顿。因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安全事故的,接受20万元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承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安全投入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单位接受不低于50万元罚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2—20万元罚款;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接受2万元罚款;未设警示标志或未对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接受5万元罚款;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接受2—10万元罚款;与从业人员订立免责或减责协议,接受2—10万元罚款等等。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