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诚信经营承诺书4篇
农贸市场诚信经营承诺书1
作为农资经营者,为维护我镇农资市场秩序,确保人畜安全,在诚信做好农资经营工作的同时,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质量、计量、价格、服务、安全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加强自律,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台帐。
二、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经营的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必须备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淘汰、过期的农资产品。
三、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服务。
四、保证农资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安全纠纷,本单位将与当事人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如违反以上条款,造成不良后果和给农民经济造成损失的,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农贸市场诚信经营承诺书2
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宗旨,将“诚信经营”贯穿企业经营的全过程,诚信服务贯穿于旅游服务的各个环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2、诚信经营同时,提供精品线路、合理价格,做到统一产品、统一价格,自觉抵制零负团费现象
3、在旅游接待服务过程中选择有良好旅游汽车公司、酒店签定合同,规范服务流程,坚决不使用黑车、黑导
4、为旅游者提供质量价值相符的旅游产品,真实介绍产品信息,不欺骗客人。
5、使用规范的旅游文本合同,明确价格、服务标准等事项,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7、不超范围经营,不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搞挂靠承包。
8、不违反合同约定,不降低服务标准,不组织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
9、不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和广告,不用含糊不清的语言误导游客,不欺客宰客。
10、不故意拖欠团款,不侵害客人利益。
11、不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含有淫秽、迷信、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农贸市场诚信经营承诺书3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农贸市场诚信经营承诺书4
本单位(单位或业主名称)南通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震泽购物中心项目部是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安全与否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切实保证食品安全,特在此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本次申请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依法生产经营,不涂改、转让、出借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延续申请。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
3、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
4、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从业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身体健康,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安全的环境条件。
6、保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不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7、保证建立原料(食品)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
8、保证当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生产经营的食品。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业主):
(签字、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