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廉洁承诺书3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说到书信,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书信是人们表达情感的一种特别方式。那么,怎么去写信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廉洁承诺书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廉洁承诺书 篇1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于工作的特殊,业务开展较多,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财务控制和监督,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全局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金制度,股、所、室负责人和收费人员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本局制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票据由本部门负责人向财务统一领取,再由部门负责人制定专人领取使用;部门负责人对票据的使用、监督、管理负全责。
二、领取票据后,妥善保管,防止污损和丢失。因主观原因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负责人承担责任。发生一次,取消收费资格。发生两次以上的除承担责任外,作待岗处理(因自然灾害和各种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票据丢失、损坏的,须及时登记、上报)。
三。、收费人员收取的现金当天必须存入指定银行,周末期间或因故无法缴款的,须在下一个工作日将票款上缴,备用金不超过200元。现金收取后不入账或者不上缴财务处的,每次处罚20元,发生两次以上的除承担责任外,作待岗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四、认真执行《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使用收费收款收据时,应当逐项正确填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日期及金额,做到字迹清晰、计算正确、印章齐全。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发现一次处罚50—200元,发生两次以上的.作待岗
处理;
1、收费不开单(撕票)的;
2、涂改挖补的;
3、撕毁或者擅自销毁的;
4、转让和相互借用的;
5、跳号和拆本使用的(全本票据一次性复写,不准隔页填写,对填写错误的票据应注明:“作废”,全联完整保存);
6、票据大小写金额不符(没有作废的以大写金额保存);
7、票据不填写日期的。
五、使用票据的部门,每月25至28日向财务部门核对一次,在每本收费收款票据用完后,及时将款单及收款票据报财务部门核销,交旧领新,并在封面上如实填写收费时间、收费金额、起止编号、作废编号、缴销日期、用票人签名,否则,作待岗处理。
六、各岗位收费员离开收费岗位前,由股室负责人安排收费人员及时结清票款、上交票据,归还备用金。否则,一切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报纪检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我自愿遵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一切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我无条件服从一切处理决定。
承诺人:
廉洁承诺书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路政行业管理执法纪律规定,在路政执法人员中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承诺书制,确保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不违法执法,不发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不当违法人员保护伞,忠实履行职责;
2.保守工作秘密,不向违法人员通风报信,不内外勾结,不在检测超限车辆、查处路产案件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违反工作程序使超限运输车主减轻、逃避处罚,不超越职权执法;
3.廉洁执法,不索要、收受管理对象的礼金、财物或接受吃请、馈赠,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向管理对象“吃、拿、卡、要、借”;
4.文明执法,不打骂、侮辱和刁难管理对象,杜绝执法“冷”、“硬”、“横”问题发生;不乱收费、乱设卡、乱罚款。
5.亮证执法,不单人执法,不违反法定程序查扣物品,不准违反路政管理有关政策、规定说情讲情,确保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
6.自觉维护路政行业形象,不在工作期间玩牌、饮酒,参与有损行业和执法形象的活动;
7.严守纪律,不擅离职守,一切行动听指挥。
承诺书明确,凡违反承诺者,将自愿接受单位按照《工作纪律》和《寻甸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相关规定做出的处理决定。
承诺人:
日 期:
廉洁承诺书 篇3
为进一步严肃行政执法纪律,规避行政执法风险,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树立央行和央行人的良好形象,现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严格保守被检查单位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2、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任务,全面真实地汇报检查结果,不隐瞒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问题,对重大违规问题及时向行领导汇报。不擅自向被检查单位允诺检查处理意见。
3、执行公务时态度和蔼,举止文明,言行得体,虚心听取被检查单位的解释和意见。
4、检查期间不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联谊活动。
5、不收受被检查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6、不借用被检查单位的资金或在被检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7、不借工作或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不向被检查单位介绍业务和推销商品,不利用职权或知晓的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内部信息为个人谋利。
8、不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9、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活动,不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时饮酒。
10、不经商办企业,不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如果违背了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及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
党组书记(签字):年 月 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