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倡议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倡议书的场合越来越多,通过倡议书可以激起更多的人响应,在最大的范围内引人们起共鸣。大家知道倡议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森林防火倡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森林防火倡议书1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县百万亩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美丽陵川,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县政府封山禁火令,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3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大力提倡通过植树、种草、献花、挂压纸等文明方式来践行孝道、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和谐陵川、美丽陵川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乌兰察布、大同、张家口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森林防火倡议书2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祭扫坟茔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20xx—20xx年,我省因扫墓祭祀用火引起森林火灾近75起,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机率高,并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违规野外用火。加强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绿色的云南,生态文明的云南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民。
森林防火倡议书3尊敬的各位家长及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
森林是地球之肺,是绿色之源,是生存之基。森林可以净化空气,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可以提供木材供我们使用。现在,我们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火灾”的威胁,为了保护森林资 ……此处隐藏5223个字……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林区及其周边玩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5、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6、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乡镇或市县区防火值班电话。
7、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参与我们的倡议。
森林防火倡议书1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绿色的森林孕育了人类,人类的祖先从森林中站立起来走向世界。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护森林,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是振兴经济,造福子孙,有益当代的千秋大业。然而,森林火灾有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当前正值我市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为全面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城西中心幼儿园发出倡议,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并切实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子女要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
2、家长和孩子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雷(lei)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如发生或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是119。
3、严禁幼儿携带火种进入学校,在园期间禁止放鞭炮、礼花、落地响等。
4、清明节、冬至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5、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儿童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6。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8、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即小孩)的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联合,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
森林防火倡议书14广大居民、中小学生:
近期,全市气温同比偏高,有效降水偏少,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加之“春节”、“元宵节”两节将至,各中小学校放假,游人出入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祭祀等活动增多,森林防火面临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和群众欢度祥和节日,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在此区森防办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注意防火。请广大居民、中小学生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进入林区必须做到“十不准”,即:
(1)不准上坟烧纸或燃放鞭炮;
(2)不准在春耕备耕期间烧边燎堰、烧茬、烧秸杆;
(3)不准在野外吸烟;
(4)不准入山持枪狩猎;
(5)不准在野外笼火取暖,烧烤干粮;
(6)不准在林区烧木炭;
(7)不准在野外违章采石爆破;
(8)不准在野外积柴熏肥;
(9)不准烧山垦荒;
(10)不准带火种进入林区从事各种生产活动。
同时,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烧林事故。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蜡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祭奠、鲜花祭奠、网上祭奠、音乐祭奠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追忆先人的传统习俗以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如: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发现火情,科学处置。如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向当地社区、街道报告或拨打区森防办值班电话,严禁单独扑火,严禁组织老、幼、病、残、孕、中小学生进行扑火。
四、管护好林区周边环境。林区公共区域注意正确的用电、用火方法,使用电器后要随手关闭电源,各种电器周围不要堆放易燃物品;及时清理居民住宅楼内外周边的各种易燃物品,如废纸、塑料制品、垃圾等;禁止在林区景点,厕所等公共场合随便焚烧垃圾、纸张及各种易燃物品。
森林防火倡议书15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里,人们都会以各种文明方式祭扫灵墓、祭奠逝者、悼念先人、寄托哀思。但是,还有人仍然延续传统习俗,上坟烧纸、燃香烛。这种祭扫方式屡屡引发森林火灾,破坏森林资源,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预防清明节期间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希望全体公职人员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好家乡的父老乡亲:严防山火,保护森林。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寄托对逝去先人的思念。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88901531)
二、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社会各界人士要牢记警示,千万不要使祭奠祖先的孝行善举事与愿违,成为破坏森林资源的罪人。我们要做森林资源的保护者,绿色家园的守护者;我们要有“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意识,不在山里、林边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让森林远离火魔,让大地永披绿装。。
三、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生态安全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体公职人员要带头示范,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到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贵安的行动中来。
建设生态新区,需要大家的精心呵护。希望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破除陋习、移风易俗,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清明节。
贵安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