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家长安全保证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医院已明确规定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外住宿。
一、学生确有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外住宿,办理走读从20XX年8月6日到20XX年5月31日。
二、不在实习生宿舍住宿期间,在医院外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负,与佛山中医院无关。
三、不在实习生宿舍住宿期间,因私拉电线,自行使用炉具,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本人负全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若遇政府决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况,本人一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并愿意负担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经批准不在实习生宿舍住宿的学生必须定期向所在组长或者护理部XX老师汇报个人情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医院声誉的事,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实习生家长应随时了解学生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
保证人(签名):XXX
家长(签名):XXX
家长联系方式(手机):XXX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