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学协议书范文六篇
在当下社会,各种协议书频频出现,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协议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留学协议书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留学协议书 篇1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留学人员)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邮编:
现学习单位 ;邮编:
联系电话:(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丙方: (乙方国内第一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联系电话:(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国内第二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联系电话:(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实施国家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满足国家人才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派遣乙方,按甲方录取的留学身份赴 (国家)留学,留学期限为 个月(以甲方录取通知的留学期限为准)。
第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申请甲方资助时选定的留学专业和制定的留学计划。
第三条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留学资格最终审定,对乙方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留学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资助的形式有:
(1)由甲方直接提供国家规定的有关经费资助;
(2)安排乙方获得接受国政府或有关机构提供的奖学金资助费。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如下具体经费资助:
(1)出国和按本协议规定完成留学计划按期回国的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2)确定的留学期限内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按国家规定提供);
(3)其它有关费用。
5.上述第三条第4款所述有关资助内容、资助标准及数额,均按照教育部和甲方的规定执行。由甲方直接提供资助的奖学金生活费由甲方委托中国驻外使(领)馆定期拨付。由甲方安排乙方获得的奖学金资助费,资助期限以奖学金或资助项目的实际期限为准;甲方将敦促经费提供方按规定期限和按教育部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提供。
6.委托中国驻乙方留学所在国使(领)馆管理乙方在国外期间的有关留学事务,依法维护其正当权益。
7.加强与乙方国内推选单位的联系,采取多种适当形式将留学人员的留学情况通知国内推选单位。
第四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留学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留学期限内学成回国服务至少两年。在规定的回国服务期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需经国内推选单位同意并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将按违约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确定的留学期限、留学国家、留学身份和留学计划,不得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
3.保证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有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报到。未能于十日内及时报到者,应阐明理由;超过一个月未报到者,甲方授权使(领)馆不发资助经费,取消其公派留学资格,本人或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甲方发给乙方的奖学金生活费中已包含国外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出国后应按照留学所在国要求及时购买医疗保险。因未购买医疗保险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理。
5.留学期间与使(领)馆及国内推选单位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向使(领)馆、国内推选单位汇报学习进展情况,填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
6.留学期间要树立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自觉维护祖国荣誉,服从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7.留学期间的国家公派留学身份不因经费资助标准或来源变化而改变,应始终遵守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如获其他奖学金而放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应经甲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且始终应遵守国家公派留学有关规定,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等相关义务。
8.留学结束时应及时作出书面学术成果报告和留学总结;留学期满回国后及时向国内推选单位报到,汇报留学情况。
9.乙方出国前系非在职人员者,学成回国后按照国家有关就业政策和规定以及与国内有关单位的定(意)向协议就业。
第五条 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和义务,同意出国前按甲方的规定交存出国留学保证金。
乙方按期学成回国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时,应向甲方提交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单位的证明,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保证金收款证明》及留学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经甲方确认后,将乙方出国前交存的出国留学保证金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退还本人。
第六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教育部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对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身份、擅自提前回国、擅自变更留学国家和留学身份、改变国籍、从事与留学计划无关的活动严重影响学习、表现极为恶劣、未按规定留学期限回国逾期三个月以上、未完成回国工作两年服务期等违反甲方规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处理:
(1)对由甲方直接提供资助的留学人员,甲方经核实后有权停发其资助费用,按甲方的规定处理,并要求其偿还按本协议第三条第4款确定的全部资助费用和向甲方支付全部资助费用的30%的违约金。
(2)对由甲方安排获得接受国政府或有关机构提供奖学金或资助费的留学人员,甲方经核实后有权通知接受国政府或有关机构停发奖学金或资助费,按甲方的规定处理,并要求其向甲方偿还已领取的按本协议第三条第4款确定的全部费用和向甲方支付已领取全部费用的30%的违约金。
2.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三个月(含)以内回国的情况的处理:
(1)对因航班延误和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回国,逾期未超过一个月者,甲方不追究其违约责任。
(2)如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一个月以上(不含)、三个月以内 ……此处隐藏4787个字……
(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学协议书 篇6基于:
--- 乙方是经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自费留学合法中介机构【资质证书:教外综资认字[XX](156)号】;
--- 甲方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确定的符合条件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同时已完成在国内大学的规定课程;甲方计划前往美国底特律大学(university of detroit mercy),兹委托乙方提供自费留学服务;
--- 在签订协议之前,甲方确认:
1. 乙方已全面明确地介绍甲方委托办理的国家及学校的性质、费用、入学资格、申请入学方式,以及办理护照、签证之程序;
2. 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具有完全正确的理解.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条款:
一、 委托服务事项:
1.1 乙方根据底特律大学提供的材料向甲方介绍留学国家和申请学校的情况;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学习计划有关的建议并协助甲方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1.3 乙方保证底特律大学为教育部认可之学校。向甲方介绍留学签证的有关规定,并进行签证前的面谈辅导及负责甲方留学生签证申请的相关工作;
1.4 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并符合国外实情时,协助甲方预定航班;安排接机及住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权利
2.1.1 按照底特律大学的规定,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留学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必备手续,并通过相关测试;
2.1.2 为甲方申请获得底特律大学入学许可原件,同时留存以履行并完成甲方委托之后续签证服务内容;
2.1.3 按照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咨询服务的相关费用。
2.2乙方的义务
2.2.1 保证所提供留学项目的真实、合法性;
2.2.2 积极、负责的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的服务;
2.2.3 为甲方之留学申请及递交之材料保守秘密;
2.2.4 积极、迅速、如实、准确地向甲方提供在留学申请中与底特律大学的联系讯息,并针对具体情况提供建议;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 随时向乙方了解留学申请进程,美国及底特律大学的情况;
3.1.2 双方一旦确定申请院校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
3.2甲方的义务
3.2.1 遵守国家法律和关于公民自费留学的相关规定;
3.2.2 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办理底特律大学申请及学生签证所需文件和证明,并保证所提供材料在有效期内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
3.2.3 按照学校和使馆的要求,支付各项相关费用及邮电等杂费;
3.2.4 根据校方及使馆的要求,自行办理资金担保等手续;
3.2.5 甲方自费出国是以留学为目的,不得做出与学生身份不相符的行为,在留学期间,自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留学院校的规章制度,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3.2.6 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交纳相关费用;
3.2.7 甲方须自行承担自己因办理出国留学而引起的误工、辞职、失业、辍学等责任;
3.2.8 甲乙双方只在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上存在双方约定的法律关系。甲方的留学申请若成功,其出国后的一切人身合法权益受所去国的法律管辖及中国驻该国使馆的保护,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3.2.9 甲方必须将所有收到的美国校方录取信及i-20表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退还甲方所有已交费用;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支付方式及金额
(1)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同时,甲方应向乙方交纳项目管理费600美金,此费用包含:乙方为本项目确保美国学校之长期认可,同时为学员提供留学咨询、留学规划辅导、最新留学资讯、转学分资料审查之费用,以及海外服务费用包括接机、安排住宿、学习辅导、生活辅导、联络家长、紧急情况的联络与处理。(2)在乙方为甲方办理留学申请并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交予甲方时,甲方向乙方交纳服务费18000元整(注:美国学校申请费、申请资料的国际快递费和使馆要求交纳的其他签证相关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不包含在此服务费中)。
4.2退费原则
4.2.1 甲乙双方签订本服务协议书后,如甲方因个人原因终止办理时,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则应将底特律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相关文件原件退还乙方,并视为本合同终止;
4.2.2 甲乙双方签订本服务协议书后,如甲方在委托乙方申请的同时,又委托其它第三方申请或自行申请,所造成的一切不利于执行本协议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还任何已收费用,并视为本合同终止;
4.2.3 如申请人的签证被拒达三次时(第二次和第三次签证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签证费由甲方自理),甲方须将已收到的入学许可原件交还乙方,而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服务费退还甲方、并不承担其他责任或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决定;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
5.1 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学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则有权终止协议,并不予退还甲方所缴的任何费用;
5.3 乙方协助甲方获得签证后,如因甲方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或放弃入学所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乙方不予退还任何已收费用,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六、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应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败诉方并须承担裁决费用;
七、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均不承担出于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办理过程的延误和拒签责任,前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克服、避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签证政策变化、外交冲突、政局变化、重大流行性疾病、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行为等;
八、甲方为本协议履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乙方保证仅用于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九、附则
8.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